【記者廖銘瑞/高雄報導】 為遏阻民眾酒後駕車違規行為,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5月12日至5月14日展開取締酒駕大執法,首日取締酒駕案件26件,大執法第二日(13日)經統計取締酒駕案件計35件。5月13日勤務期間,於20時54分在鳳山區光遠路就發現一名黃姓男子(58年次)駕駛自小客車交通違規,經員警實施攔檢,發現其渾身散發酒氣,經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超標;另外在23時30分許在三民區建國、站西路口也發現一名吳姓男子(77年次)無故停於路中,經員警上前盤查發現其渾身散發酒氣,經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超標,兩案均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。高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,警方對於違規酒駕的取締作為絕對不會鬆懈,將持續、無限期的執行取締酒駕工作,展現杜絕酒駕決心;此外,近期發生多起因汽車酒駕導致的重大事故,警方將進一步加強汽車攔查密度,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,飲酒後請利用大眾運輸、計程車、指定駕駛或選擇正規代駕,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通行安全。